為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開展重點區域秋冬季攻堅行動”任務要求,近日,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和相關省(市)政府聯合印發《長三角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長三角地區包括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共41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面積35萬平方公里。區域結構性污染問題突出,鋼鐵、化工等重化產業集中,揮發性有機物(VOCs)重點行業企業數量眾多;煤炭消費量居高不下,生物質鍋爐保有量大;公路運輸比例高,柴油車和船舶污染問題突出。雖然近年來長三角地區環境空氣質量總體持續改善,但改善成效還不穩固,季節性差異明顯,秋冬季期間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PM2.5平均濃度是其他季節的1.8倍左右,重污染天數占全年90%以上,空氣質量整體改善的關鍵在秋冬季。
《方案》是針對長三角地區大氣污染特征和當前完成三年行動計劃目標形勢制定的。總體思路是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聚焦影響秋冬季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矛盾和關鍵問題,強調依法依規、精準科學施策,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調整優化,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強化標本兼治,同時加強組織保障,嚴格監督執法,確保責任落實。
《方案》在確定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時,既考慮與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相銜接,又充分考慮各地工作實際和可操作性,污染重的城市多削減,改善幅度小的城市多削減,重點城市多削減,PM2.5年均濃度達標的城市不設置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長三角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目標為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2%。
《方案》根據長三角大氣污染特征,提出針對性攻堅措施:
一是深入落實各地已出臺化工、鋼鐵等產業結構調整任務,加大化工園區治理力度;提升VOCs 綜合治理水平,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源頭替代,全面加強有組織、無組織排放治理。
二是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強化新建耗煤項目煤炭減量替代,著力削減非電用煤;全面開展生物質鍋爐整治,對生物質鍋爐逐一開展環保檢查,建立管理臺賬,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實施停產整治。
三是大力推進長三角互聯互通綜合交通體系建設,加快實施公轉鐵、鐵水聯運、水水中轉、江海直達等多式聯運項目,推進重點港區港口集疏運鐵路建設;加快推進老舊車船淘汰,大力推動20年以上的內河船舶淘汰;加大柴油車和車用油品監管力度。
生態環境部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聯合有關部門和地方扎實推進長三角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各項任務措施落地見效,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